上週末和很多台灣朋友一樣,千秋也去了一趟北海道・札幌

 

距離2005年第一次飛千歲機場,這回是睽違四年的北國行

沒想到卻來匆匆去匆匆的,幾乎都在趕場中渡過

短短28小時之中有開心有幸福、也有生氣和寂寞

雖然很短暫,千秋還是要簡單的紀錄一下vv

 

 

 

因為這兩天在札幌有大盛事(?)的關係

這周末來回千歲機場的機位都大客滿

 

去程搶到的便宜機位是下午兩點十分出發的SKYMARK

所以這天千秋非常愜意的,早上還去逛完超市才出門 (笑)

 

沒想到提前快一個小時到達羽田機場

Check in時就受到重大的打擊!!!

 

因為羽田機場天候不佳的關係,飛機延誤至三點三十五分

預計五點五分會抵達千歲機場。

 

DSC09001.JPG 

 

 

哪尼━━━━━━Σヾ(゚Д゚)ノ━━━━━━ !!!!

我的演唱會六點就開演了耶!!!

 

不過SHOCK大概只有五分鐘,千秋很快就平靜下來了

反正再心急,飛機也不會因此準時起飛

船到橋頭自然直!所以我們決定先去吃頓飯休息一下 XDD

 

想說應景一下,便挑戰了平時千秋絕對不會去吃的「味の時計台」拉麵 

果然沒有違背我的預想,真的不好吃耶 ( ̄ー ̄;

我還是認分的飛去札幌再來享受當地美食吧!

 

DSC08995.JPG 

 

 

最後,SKYMARK又因為機内整備不及的關係

再延遲起飛10分鐘左右~

候機室全都是心急如焚的歌迷呀~ (笑)

 

DSC09003.JPG

 

DSC09004.JPG

 

 

幾那迷尼,千秋應該不會再搭SKYMARK了

同樣是便宜的小飛機,回程搭的AIRDO的感覺就好很多

嘛~關於國內飛機這檔事,有機會千秋再來介紹好了bb

 

總之下飛機後才是戰爭的開始!

因為機位是事前千秋就劃好的,所以幸運的可以迅速下機

 

而問題來了bb

該坐計程車好?還是巴士好呢?

 

兩邊的候車亭都是大排長龍,但哪邊可以比較快抵達札幌巨蛋呢?

最後我們選擇了可以塞進大批人群的巴士,估計車程是40分鐘

只是待巴士出發時已經是六點整,正是演唱會開始的時間 ∑d(・ω・*)

 

妙的是,上車後沒多久司機就廣播說

聽說現在高速公路大塞車,預計要一個半小時才能抵達

如果趕時間的人可以考慮下車改搭電車。

 

敢問現在車上誰不趕時間? XD

建議大家改搭電車這種事為什麼不在上車前告訴我們呢??


就在大家一陣竊竊私語之後

司機先生又帶點苦笑的說:大家覺得如何呢?

 

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

可憐的司機恐怕也感受到極大的壓力吧!??

心想在札幌開巴士開了十幾年還沒遇到這樣的盛況~(笑)

 

移動途中我們的心情倒還是很平靜

邊聽著新歌邊討論希望可以在哪首歌之前進場這樣 ( ̄ー ̄;)ゞ

 

所幸一路上都沒甚麼大塞~

加上朋友也來妹魯說,演唱會大概晩了20分鐘才開始~

所以最後我們大概在演唱會開場後半小時進場bb

 

嘛~最終結論來說,演唱會看得非常開心

所以過程其實也不是那麼重要了 (笑)

 

 

只是,札幌巨蛋真的是很麻煩的一個會場

大概是出口太少的關係,出場時所有人都塞成一團

光是移動到最近車站就花了快一個小時的時間

然後再回到住宿的大通車站時,已經11點了 (((((°°;)

 

加上這回,目前千秋走過四大巨蛋

真的就只有札幌巨蛋的出口動線配置得如此不佳呀!

 

 

事前有先連絡過飯店的關係,順利的在11點多Check in

這回住在札幌車站和大通車站中間地帶的【時計台HOTEL】

雖然舊了點,但是飯店人員相當親切,房間也不會過小

重點是一個人住一晚只需要¥1,800

非常可愛的價格 >///<

 

DSC09040.JPG 

 

 

回房間放下行李,很快我們又出門會捧由

大概只有3~4度的札幌夜晚,其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冷

而我們三人今晚的計畫是札幌名物的『陳吉斯汗』

只是好不容易找到名店時,就算是三更半夜依然大排長龍

 

DSC09036.JPG 

 

 

所以我們馬上就轉移目標到隔壁了bb

既然敢開在名店隔壁,想必應該不是甚麼泛泛之輩 XDD

果然,千秋的 『成吉斯汗』 初體驗非常的美味

 

DSC09031.JPG 

 

 

還有這北海道限定的啤酒vvv

這時候喝起來真的非常爽快 XDD

 

DSC09027.JPG 

 

 

就這樣,非常緊湊的北海道第一天總算結束了

回到飯店弄一弄,準備要睡覺時已經四點 (@_@;)

 

明天要繼續奮鬥!!!

 

 

【延伸閱讀】 28小時速戰速決札幌之旅~♪ ㊦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irakirachia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